新約人物背景:五個希律


新約提及五個希律:

(一)大希律:以東人,約生於主前73年。主前40年獲羅馬皇帝封為猶太人的王,奉派抵抗帕提亞人入侵敘利亞和巴勒斯坦,經三年奮戰始保其位。在任期間大興土木,於主前19年起重修聖殿。為人極其兇殘陰險,主前4年殺一子,主前7年又殺兩子,因為怕他們篡位;主前29年殺妻。這也解釋了為何在耶穌降生的消息傳到,他就殺害伯利恆四境兩歲以下男嬰(太2:16)。死於主前4年,遺命將其王土分贈三個兒子:亞基老獲猶太和撒瑪利亞,安提帕獲加利利和比里亞,腓力得加利利東北方地區。 

(二)希律亞基老:為大希律從撒瑪利亞所娶妻子而生的長子。為人比父更劣(參太2:22)。主前4年起管理猶太和撒瑪利亞。因娶異母兄弟亞歷山大(主前7年被父所殺)的妻子而觸怒猶太人(參利20:21)。又征收重稅延續先父的建築工程,被其管區父老控告,以致被凱撒亞古士督於主後6年放逐。其後,猶太和撒瑪利亞就改由羅馬皇帝直接派官管理。   

(三)希律安提帕(路3:19):為亞基老同母弟弟。主前4年起管轄加利利和比里亞。耶穌稱他為狐狸(路13:32)。施洗約翰責備他休妻另娶其異母兄弟腓力的妻子希羅底,結果他把約翰監禁和殺害(可6:14~19)。彼拉多曾將耶穌解到他那裡受審(路23:7~12)。主後39年,因其姪亞基帕控告他謀反,被羅馬皇帝革除而死於放逐中。 

(四)希律亞基帕一世(徒12:1):其父在主前7年被大希律所殺後,即居羅馬外祖家中,後因其姊希羅底和希律安提帕結婚而回國定居。主後37年獲羅馬皇帝封為巴勒斯坦東北方之王。主後39年,接管原屬安提帕的轄區。主後41年,羅巴人將猶太和撒瑪利亞也撥歸其名下,因此轄地約相等於其祖大希律的管區。他曾殺使徒雅各和囚禁彼得(徒12:1~23),於主後44年去世(徒12:23)。其子亦名亞基帕(徒25:13),兩女名百尼基(徒25:13)和土西拉(徒24:24)。

(五)希律亞基帕二世:生於主後27年,為希律亞基帕一世之子。先受封管理巴勒斯坦東北區。主後56年,羅馬皇帝尼祿增大其轄地。自主後48至66年,獲指派猶太人的大祭司權。與非斯都一同審問使徒保羅的就是他(徒25:13~26:32)。無嗣子,約死於主後100年。

資源來源:環球聖經公會